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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b111.com“十二五”中期评估

日期:2015-07-09 【字号:







龙民〔2013〕183号

龙岩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情况
中期评估报告

  《龙岩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市政府印发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具体指导下,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民政事业工作重点,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了民政的职能作用,为推进闽西老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进展和成效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灾害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
  城乡社会救助。科学构建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8%,保障对象12099人,人均月补助245.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家庭年人均收入1800元,保障对象97423人,人均月补助123.8元。稳步推行城乡低保一体化保障政策,逐渐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调整机制、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救助标准和水平逐年提高。建立评审程序化、建档标准化运行管理机制和财政按级分担资金筹措机制与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城乡医疗救助。贯彻落实《福建省城市医疗救助办法》和《福建省农村医疗救助办法》,研究制订《龙岩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加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优化完善救助模式,实行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老年人、重病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行分类救助。进一步完善资助参保(参合)、住院救助、门诊救助、日常救助、定额救助、二次救助、慈善救助相结合的医疗救助运行机制,依托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管理科学、标准合理、程序便捷、操作规范、即时结算的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
  农村五保供养。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与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集中供养标准在此基础上提高20%左右,每年调整一次。推进农村敬老院和农村五保“幸福园”建设,开展“牵手敬老院?爱心志愿行”活动,不断提高五保对象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全市农村五保对象11415人,人均月补助317.2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至360—503元,全市平均标准400元,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提高至430—604元,全市平均标准480元。敬老院建设任务,敬老院建设继续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抓好落实,比全省提前一年全面完成。全市113所敬老院全部与学校、企业或文明单位建立了挂钩帮扶关系,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283次,参与志愿者1.65万人次,捐赠款物98万元。
  完善应急救灾体制机制。为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将完善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列入民政工作年度目标管理内容,制定下发了乡、村救灾应急预案参考范本,指导、督促乡、村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做到依靠群众、依靠基层,在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时抢得先机,争取主动。陆续修订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形成了上下衔接、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明确了应急预案启动条件、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救助分级、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信息管理、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等,在各级逐步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了防御突发性自然灾害的整体能力,为做好防灾救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强防灾减灾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面促进社区减灾能力的提升。2010年以来,新罗区西城街道西安社区、南城街道溪南社区、永定县凤城镇西北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民政部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把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列入目标管理内容,在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时一同规划、一同建设。目前,全市除漳平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正在建设中,六个县(区)均已建成救灾物资储备库。全面建立实施村级民政协理员制度,为全市1903个村(居)各配备一名民政协理员(灾害信息员)。作为“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牵头部门,每年“5.12”期间,由市、县民政局牵头,市、县直有关单位相互配合,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
  灾后重建。2011年以来,每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灾的县(市、区)都能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协同有关部门,有效开展救灾工作。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严格实行汛期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第一时间上报灾情,确保灾情信息通讯24小时畅通无阻。每当灾害发生后,县、乡民政干部第一时间赶赴受灾乡、村,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各级民政部门及时下拨救灾款物救助灾民, 保证24小时内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证受灾群众做到“五有”: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处、有干净水饮用、有医疗保障,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的稳定。市、县民政部门与人保财险公司签订农房保险协议,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做好农房统保理赔工作。一旦发生灾情,民政和人保财险公司有关人员及时赶赴受灾乡、村核查灾情,开展核灾理赔工作。据统计,2011年至今年上半年, 全市共理赔721.3万元。政府通过建立市场化的自然灾害事故补偿机制,增强广大群众抵御自然灾害、化解灾害风险的能力,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因灾返贫问题。从2007年起,我市各县(市、区)都开展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由各县(市、区)政府统一投保。2013年全市参保人数 254.4万人,保险费 311万元。
  (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加快发展
  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从2010年开始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将该项目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市对县(市、区)的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共建立117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全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各县(市、区)已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正常运转和政府购买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全市拥有居家养老服务场所的乡镇有38个,占乡镇总数的31.15%。武平县在全省率先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至2012年底,全县建立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68个,覆盖所有乡镇,占建制村的31.8%。
  城乡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提前实现“一县一中心”目标。以市社会福利中心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重点,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顺利推进了县级福利中心建设。目前,市级(含新罗区)上杭县、连城县、永定县社会福利中心已投入使用;武平县、漳平市社会福利中心计划于年内投入使用,长汀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基本完工,正在进行绿化景观建设。我市根据省厅的部署,提前实现福利中心全覆盖。力争提前一年完成乡镇敬老院开工建设任务。全市已建乡镇敬老院91所,今年申报新建敬老院26所,市级财政继续给予每所15万元配套补助,争取年内全部开工,比省定要求提前一年完成建设任务。
  社会养老服务。制定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养老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为我市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逐步打破行业界限,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落实优惠政策,大幅度提高民办养老机构开办补贴和床位运行补贴标准。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有效落实。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行动。以车站,繁华地段、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劝导流浪乞讨人员入站接受救助。2012年至今年共发放衣服400多套,棉被200多床,鞋子400多双,食品2000多份,矿泉水4000多瓶及部分药品。积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儿童。2012年至今,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57人次,其中未成年人62人次,危重病人151人次,精神病人57人次,越南籍妇女2人次,接送流浪孩子回家29人次。
  婚姻登记。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上杭县婚姻登记中心被列为全省第一批民政范围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
  殡葬改革。全市共完成墓地整治2398座,种植苗木65112株,迁入公墓或骨灰堂 8 个,拆除活人墓1个,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整治任务。村级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自2010年起连续四年列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新建140座农村公益性骨灰堂,总投资168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280万元,目前,已建设完工117座,在建23座。
  福利彩票事业。以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扩大发行为重点,健全管理体制,创新运营机制,扩展销售网络,树立品牌特色优势。运用科技手段开辟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份额,截止6月30日,全市发行销售福利彩票3.17亿元,完成规划中确定的4亿元目标任务的79%,再创历史新高。销售站点增至340个。
  社会组织培育与管理。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服务,开展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应检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年检率均达85%以上。出台了《winsb111.com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启动了学术类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商会的评估工作。积极探索并启动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简化了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类社会组织登记程序,对社区和涉农等基层社会组织,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引入竞争机制,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可根据行业发展需要适度突破“一业一会”,打破异地商会省对省、地市对地市、县对县的限制。
  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审慎推动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抓住有利时机,积极主动向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汇报永定撤县设区事宜。2013年积极跟进永定撤县设区工作,永定撤县设区工作已摆上民政部议事日程。完成了上杭县蛟洋、旧县撤乡设镇工作,开展了漳平市双洋乡更名调研及上杭湖洋乡、溪口乡区划调整调研工作。做好中心市区道路命名工作。命名市社会福利中心附近区域、外环路、交易城二期新建和规划道路25条段,开展了龙岩陆地港部分道路调研,计划命名道路4条。按时报送《政区大典》(龙岩部分)全部稿件。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通知》,推进闽粤、闽赣和市内县际平安边界建设。出台《关于2013年-2017年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该通知对保持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推进我“平安边界”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日益深化。
  优抚保障。已全面落实优抚对象的政治、经济和生活待遇,每年按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构建了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助、医疗优待“四结合”的保障体系。市里已出台政策,要求对无房和居住在D级危房需新建房的重点优抚对象给予2万元的建房补助;对居住在C级危房需修房的重点优抚对象给予5千元的修房经费。7个县(市、区)光荣院全部实现在福利中心重新兴建。散葬烈士纪念设施和烈士墓的抢救保护工作正在有序展开,闽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房的建设资金已筹措完成,目前在推进前期工作。
  双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突出抓好各项政策落实,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做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验收以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中期考评工作。7月,龙岩市及所辖7个县(市、区)均被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实现了连续两届“满堂红”。省命名表彰会后,市委常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双拥创模命名表彰会议精神,议定自明年起科技、文化拥军年度专项经费和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八一”期间,市、县两级政府对参战人员进行了走访慰问,并分别表彰了一批优抚对象先进个人;还与龙岩电视台、闽西日报合作开设“永不褪色的军装”专题栏目,对优抚对象先进典型进行系列报道,社会反响较好。
  退役士兵安置。目前我市已形成“经济补偿、扶持就业、重点安置、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已构筑起退役士兵培训和就业服务平台,加大了退役士兵的培训力度,引导支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已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调整机制。每年按时完成伤病残军人的退役安置工作。
  军休服务管理与军供站建设。每年按时完成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任务。全面落实了军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完成了军休干部的住房改革,所有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全部纳入地方医疗保障体系,市军休综合楼的电梯、门球场等配套设施已规划准备实施。龙岩、漳平军供站已完成硬件设施的更新,提升了军供保障能力。龙岩军供站被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后勤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军供站。
  (四)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贯彻落实《福建省石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扎实推进新一轮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进一步扩大社区居委会的直选面,127个换届的社区居委会中,采用全体选民参加投票的直接选举的有30个,户代表参加投票的直接选举的有19个,达38.58%。2012年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全面建立健全了户代表会议制度,确保每年召开一次村(居)民会议和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扎实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一事一议制度、农村168工作机制、城市社区135工作机制等得到有效推广。2012年选举后,还进行了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规民月约的修订工作。基本形成村(居)委会及其下属的委员会、村(居)民小组、村落、楼院、门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体系。
  社区建设。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市、区两级财政每年都各拨付376.8万元,用于中心城区社区办公运转经费、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绩效津贴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经费。漳平市对被评选为市级优秀社区干部每人给予5000元的奖励,街道级的社区干部给予3000元的奖励,被评为称职的社区干部给予每人600元的奖励,有效提高了社区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有址议事”方面,根据《龙岩中心城市社区用房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新罗区接收了26000多平方米的社区用房,市国资管理中心将两处闲置的办公场所(约1000平方米)提供给新罗区登高社区和虎岭社区作办公用房。此外,新罗区还通过新建、调拨、租赁等方式,解决了西平、溪南、北龙、兴晖、凤凰等5个社区的办公用房问题。截止2013年6月30日,全市已经建成社区信息化平台133个,达五星级信息化社区标准的64个,其中新罗区南城街道兴晖社区、溪南社区和永定县凤城镇龙风社区等3个社区已经被省民政厅、电信分公司授予“五星级信息化社区”称号。组建了社区信息员队伍,有133名社区信息员,省电信公司对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各地电信公司也深入社区对信息员进行了点对点的培训,进行了信息录入工作。社区信息化建设完成后,将大大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手段,提高社区居委会工作效率,更加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务群众的水平。
  (五)民政队伍自身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民政法制建设。今年以来,《市政府关于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的通知》、《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批转龙岩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农村低保民主评议票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多个民政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对规范我市民政行政行为,依法接受监督,开展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着显著作用,有力地引领和促进了我市民政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我局还结合依法治市“三五”规划和“六五”普法工作,通过利用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对民政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民政队伍建设。开展“红土清风”廉政教育活动,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的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民政办工作规范建设的意见》,加强工作指导,切实提升基层民政工作水平。召开了民政资金规范管理使用座谈会,聘请市审计局专家就民政系统案例讲解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在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普遍开展了重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大检查,进一步完善健全民政资金监管机制,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多项措施,鼓励民政工作人员、街道社区干部积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与省社工办联合举办考前辅导班,邀请高校教师集中授课。今年全市报考总人数达252人,较去年有大幅增长,并且有57名参考人员通过考试(其中中级14人,初级43人)。
  民政信息化建设。2012年完成信息化平台建设阶段性任务,各县、各乡镇终端设备已到位。
  二、“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及原因
  总体上看,我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进展顺利,但由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发展环境发生了变化,加上受基础薄弱、资源缺乏、手段落后等因素制约,对我市民政事业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目标任务仍需加大力度推进。从《规划》执行的情况看,大部分目标任务完成较好,但也有部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够理想。由于我市各县(市、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受到影响;受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各类养老服务场所、服务设施不足,还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由于缺乏多领域统一协调机构,社会认同度不够高,我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任务任然繁重。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殡管所、烈士纪念设施等重点工程项目,仍然面临资金、土地、政策等保障困难。
  (三)社会管理面临困难矛盾依然存在。婚姻登记机关人员编制和场所建设还达不到民政部、省民政厅提出的标准化建设要求;社会组织法规建设、监管机制、工作力量仍然薄弱;社区开展工作缺乏应有的人员、资金和场所。
  三、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建议
  针对《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就“十二五”后期推动《规划》如期实施,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全面落实《规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民政工作继续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实施,致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现代服务型民政,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加快闽西老区跨越发展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二)突出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社会救助和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二是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三是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四是加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五是提高民政队伍自身建设水平。
  (三)切实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针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分析制约目标任务完成的深层次原因,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对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持续推进 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对执行情况不够理想的目标任务,加强跟踪指导,采取更加有效、有力的措施办法加以推进,迎头赶上,争取如期实现。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规划》实施以来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新成果,以此凝聚人心,鼓舞斗志,为《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winsb111.com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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